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丈夫与他人同居 法院判决妻子获得赔偿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05 浏览:0
导读:近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原告黄某与被告郑某离婚案。法院一审判决准许被告郑某与原告黄某离婚,依法分割婚内财产,并赔偿原告黄某精神损失费1.5万元。  原告、被告于1985年12月30日登记结婚,婚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原告黄某与被告郑某离婚案。法院一审判决准许被告郑某与原告黄某离婚,依法分割婚内财产,并赔偿原告黄某精神损失费1.5万元。

  原告、被告于1985年12月30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儿子,现均已成年并参加工作,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原告发现被告脾气暴躁,对原告极其不尊重,常因家庭琐事对原告羞辱谩骂,实施家庭暴力。2008年原告发现被告在外与第三者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女,原告派人侦查拍得照片。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依法分割婚内财产。并索赔精神抚慰金2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同居,原告作为本案中的无过错方,要求被告支付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法院予以支持,具体数额依据具体情况酌定1.5万元为宜。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