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反复“试用”不合法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22 浏览:0
导读:在一家校办企业工作的刘女士,在该企业工作的3年时间里,被企业反复试用了9个月。刘女士说,企业这样做,就是为了少给她点工资。 刘女士所在企业,每年与刘女士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每次合同期限都为一年,并在合同中
在一家校办企业工作的刘女士,在该企业工作的3年时间里,被企业反复试用了9个月。刘女士说,企业这样做,就是为了少给她点工资。 刘女士所在企业,每年与刘女士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每次合同期限都为一年,并在合同中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就这样,刘女士在这家企业连续

  在一家校办企业工作的刘女士,在该企业工作的3年时间里,被企业反复“试用”了9个月。刘女士说,企业这样做,就是为了少给她点工资。

  刘女士所在企业,每年与刘女士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每次合同期限都为一年,并在合同中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就这样,刘女士在这家企业连续工作了3年,干的是同样的工作,却被“试用”了9个月。刘女士说,这9个月的试用期,她少拿了不少工资。

  其实,刘女士的遭遇并不鲜见。许多企业为了给自己省钱,想着法儿的使用廉价劳动力。企业这样做,违反了什么规定呢?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依法约定的考察期。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对初次就业或再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对于工作岗位或工种未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刘女士一直在这家企业工作,又没有变换工作岗位或工种,企业却反复“试用”她,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

  同时,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刘女士所在企业,每次与其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应不超过30日,企业却约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显然也不合法。对于企业延长约定试用期的,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按照非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