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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女职工生育二胎产假规定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22 浏览:0
导读: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第二胎产假规定第二胎产假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

  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第二胎产假规定

  第二胎产假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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