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沈城供暖行业的76名职工代表,逐一投票表决,74人同意,2人弃权……至此,这份经过1次正式协商、2次非正式协商,历时3个多月形成的《沈阳供热行业工资集体合同(草案)》正式审议通过。
10月16日,经沈阳市供热行业首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全国第一份供热行业工资集体合同,沈阳市252家供热企业的15700多名职工将按照集体合同内容执行新工资标准。
比沈阳最低工资标准高23.1%
按照合同要求,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完成了合理的工作额度,每月工资不得低于本行业岗位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司炉工月最低工资不低于 2460元、电工2350元、焊工2400元、管道工2200元、化验员2000元、收费员2000元、管理人员2000元、勤杂人员1600元。
目前,沈阳供热行业最低工资为1400元。根据集体合同,未来沈阳供热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将达到1600元,照比沈阳最低月工资标准1300元高出23.1%。而除勤杂人员外,供热行业其他工种的月最低工资将达到2000元,比沈阳最低工资标准提高53.8%。
年度工资平均增长不低于6%
集体合同还规定,供暖行业内所有工种的职工,年度工资平均增长不低于6%。以司炉工为例,合同有效期三年,如职工按照最低增幅6%计算,3年后行业内司炉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将达到2930元。供暖行业不稳定,人员流动性大,工资持续增长机制无疑增强了职工的归属感。
同时,企业应当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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