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有关问题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26 浏览:0
导读:(一)根据《劳动法》以及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劳动者工作时间包括准备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和工艺中断时间。为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该企业对劳动强度较大的流水线上作业的

(一)根据《劳动法》以及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劳动者工作时间包括准备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和工艺中断时间。为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该企业对劳动强度较大的流水线上作业的职工在连续工作3小时后,休息10分钟作为职工自然需要时间,应视为职工工作时间。

(二)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详见安徽省劳动保障厅《关于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有关问题的复函》(2002年12月10日劳社秘[2002]341号)]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