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后基本养老金调整有关问题的复函_全文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28 浏览:0
导读: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后基本养老金调整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后基本养老金调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后基本养老金调整有关问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后基本养老金调整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后基本养老金调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后基本养老金调整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后基本养老金调整有关问题的复函

西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后基本养老金调整有
关问题的请示》(藏劳社办〔2002〕32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01年2月,我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待
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3号),文中明确规定:在国家统一的机关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出台前,对于已经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
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时原则上按照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
金,所属资金由统筹基金支付。同时还明确,为做好与未参加统筹的机关事业单
位工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和待遇水平平衡工作,由各省区市研究提出具体办法,
待国家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出台后再予以完善和规范。

请你们按上述文件精神,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具体办法。


二○○二年五月十五日
分享到:<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