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31 浏览:0
导读:关于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1]133号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请示》(豫劳

关于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1]133号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请示》(豫劳社函[2001]51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 1994]59号)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精神,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安置国有破产企业职工时,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对自谋职业的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以鼓励和帮助职工尽快实现重新就业。实行这项政策,应坚持职工自愿原则,规范操作。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业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对未提出自谋职业申请或虽提出申请但未实现自谋职业,及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企业在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定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