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粤府[2007]2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劳动保障厅、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二日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2006年-2010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做好这一时期的劳动保障工作,对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构建和谐广东,促进广东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广东省“十一五”时期劳动保障工作,推动我省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批转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06)35号)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粤府(2006)46号),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五”期间,我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为“十一五”时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至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全省就业总量增长较快,到“十五”期末,城乡就业人员达5023万人,比“九五”期末增长25.9%;农村富余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275万人。三大产业就业人员比重为32∶38∶30,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建立了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基本解决了国有企业体制转轨过程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累计有97万人实现再就业。泛珠三角劳务合作和省内对口帮扶机制进一步深化,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更加健全。2005年底,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8%,控制在3.5%的计划目标内,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至技工教育、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成果丰硕。技校办学规模和质量取得重大突破,“十五”期末,全省技校在校生达33万人,比“九五”期末增加18.5万人;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6%以上。大力实施“智力扶贫工程”,扶持5万多名贫困家庭子女免费就读技校。415万人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323万人次获证。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从“九五”期末的6%提高到“十五”期末的15%。各类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年培训城乡劳动者达300万人次以上。
至社会保险改革取得新突破。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到2005年底,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564.9万人、1130.7万人、1235.3万人、1605.1万人和419.4万人,分别比“九五”期末增长56.?8%、51.1%、295.1%、67.1%和81.1%。除生育保险外,其他4个险种参保人数均居全国首位。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基本实现,统筹调剂能力进一步增强。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初步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加快,珠江三角洲部分地区开展了以被征地农民为重点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率先建立了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省有120万农民纳入了农民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范围。社会保险基金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05年底,广东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1137亿元,是2000年底的4.3倍。解决了一批困难行业、企业和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险热点难点问题。基本形成了行政监督、专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社会保险监督体系。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得到加强,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95%。
至企业分配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初步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在广东省普遍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42.3%。集体协商确定工资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至劳动关系调整迈出新步伐。劳动合同制度更加健全,企业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推行。到2005年底,城镇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5%。建立了省市两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逐步向县(市、区)和街道(乡镇)延伸。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逐步建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得到加强,仲裁案件处理结案率达95%以上。
至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绩。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及修订了6项劳动保障地方性法规,并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清理,全省劳动保障地方性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实施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全省共为516.7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36.0亿元。建立了信访事项排查和举报投诉专查制度,较好地维护了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社会稳定。
至劳动保障基础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五个一”工程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经济欠发达地区新建扩建了劳动保障综合服务大楼。广东省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劳动力市场面积达17万多平方米;建立了劳动力供求信息收集、分析、发布制度。广东省新建技校校舍超过68万平方米,技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省、市、县、街道(乡镇)和社区五级就业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劳动保障广域网覆盖率达100%,社会保险和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实现省市联网。多数市开通了劳动保障公众网站和“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劳动争议仲裁庭覆盖率达88%。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成效显著,劳动保障督查督办制度和公开办事制度进一步健全。
(二)发展环境。
1.有利条件。
至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十一五”时期,我省经济仍将保持快速增长的良好发展势头,这将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也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中央关于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我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劳动保障工作,把促进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加大劳动关系调整力度等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政策体系,增加资金投入,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政治保证和强大动力。
至劳动保障改革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为劳动保障事业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经过长期以来特别是“十五”期间的改革发展,我省已基本建立了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多种手段有机结合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社会保险基本制度已经确立,运行水平不断提高,基金支付能力逐步增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基本形成;劳动保障工作基础更加坚实,手段更加先进,这些都为“十一五”时期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
2.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十一五”时期,我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将面临许多重大问题和严峻挑战:
至人口继续较快增长和人口老龄化步伐加快带来双重压力。我省常住人口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预计“十一五”时期,城镇每年需解决就业的劳动力达140万左右,而城镇每年新增就业岗位只有100万个,城镇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仍比较尖锐。人口老龄化步伐不断加快,给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任务也十分繁重。
至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和经济增长方式加快转变带来新问题。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步伐,迫切要求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以及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国家财政政策由积极转向稳健,大力发展节约型经济,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将制约不少行业、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对扩大就业规模产生一定影响;同时,企业对高素质劳动力的需求更加旺盛,预计“十一五”时期全省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将达1167万人,而“十五”期末广东省技能人才仅657万人,劳动力结构调整任务艰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经济形式多元化,推动就业方式和劳动关系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对就业管理、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调整等都提出了新要求。
至构建和谐广东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构建和谐广东,要求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险和权益保障等方面形成公平、公正的环境,但当前我省城乡和不同地区、不同行业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仍在扩大,部分劳动者的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偏低,强资本、弱劳工的趋势仍在增强,损害劳动者权益尤其是外来工劳动权益的现象仍比较严重,劳动争议案件持续增多,迫切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体制、制度,推动劳动保障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吸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至全球经济一体化带来新挑战。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结束,将对我省一些产业和企业发展造成较大冲击,对就业、社会保障以及劳动关系等方面带来一定影响。与国际劳动标准的接轨和国际上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的潮流,对我省加强劳动保障管理也提出了新要求。
至劳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待提高。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和职业技能开发体系尚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就业的要求;社会保险制度还不完善,统筹层次偏低,共济能力不足;非公有制企业和外来工参保率偏低,企业欠费情况较严重,部分地区社保基金支付压力较大;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较低;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还比较薄弱等。
二、指导思想、基本战略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时期,我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广东的总要求,以促进就业、培养技能人才、健全社会保险体系、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为重点,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提高能力,优化环境,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战略。
实施四大发展战略,推动全省劳动保障事业实现新发展:
1.龙头带动战略。在事业发展内容方面,必须突出抓住促进就业这个龙头,重点突破,并以此推动劳动保障工作全面发展。在地区发展方面,要发挥珠江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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