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疑犯取保候审不到案被批捕
湖南籍农民工谭某、宋某、肖某因涉嫌盗窃被司法机关依法取保候审后,经多次传唤没有及时到案,致使诉讼程序无法正常进行。日前,3人被平罗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8年9月的一天,谭某、宋某、肖某在平罗县一企业工作时,合伙将两台直流高压发生器内的6组变压器铜线盗走,销赃后3人得利900元。
案发后,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认定3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其确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一般,平时工作表现良好,遂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被释放回到企业继续工作后,3人采取推委、躲避等消极方法拒不到案,严重影响了诉讼程序的进行。
平罗县检察院经过审查后认为,上述3嫌犯的行为已不符合刑事轻缓政策的规定,即作出对其逮捕的决定。
三名疑犯取保候审不到案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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