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在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没有通知抵押权人的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抵押人的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16 浏览:0
导读:对这个问题应当区分两种情况分别对待。第一种情况是已进行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权人有对抗第三人的权利,即抵押权人有对抗受让人的权利,抵押权人仍可以就抵押物实现抵押权。为保证抵押权的实现及保护受让人的利益,在

对这个问题应当区分两种情况分别对待。第一种情况是已进行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权人有对抗第三人的权利,即抵押权人有对抗受让人的权利,抵押权人仍可以就抵押物实现抵押权。为保证抵押权的实现及保护受让人的利益,在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本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第二种情况是抵押物未进行登记的,抵押权人没有对抗第三人的权利,即抵押权人不能对抗受让人,这种转让行为有效,抵押权人只能要求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