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
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转账
◆办理机构
单位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
◆办事依据
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缴费卡》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沪劳保基(2000)9号]
◆申办条件
单位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内资金多划、错划。
◆申请材料
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在《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转账、销户申请书》上盖章后,单位留存一份,社保经办机构留存二份。社保经办机构通知银行将款项划转至单位指定的银行账号。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3、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理期限
办事程序中的第1、3条,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办表格
《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转账、销户申请书》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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