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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向清算组移交哪些材料?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6-08-08 浏览:0
导读:一般来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掌握着企业的重要证件和凭证,宣告企业破产后,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清算组正式接管破产企业的,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向清算组办理移交手续时,应移交下列材料: 1、至破产宣告日止的破产企业
一般来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掌握着企业的重要证件和凭证,宣告企业破产后,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清算组正式接管破产企业的,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向清算组办理移交手续时,应移交下列材料: 1、至破产宣告日止的破产企业的财务决算; 2、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清单; 3、破

      一般来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掌握着企业的重要证件和凭证,宣告企业破产后,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清算组正式接管破产企业的,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向清算组办理移交手续时,应移交下列材料:
      1、至破产宣告日止的破产企业的财务决算;
      2、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清单;
      3、破产企业生产经营业务(包括经济合同履行情况)清结情况;
      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5、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移交财产保结书,保结书应明确保证破产企业资产已全部移交,无隐匿瞒报的破产财产,如有隐瞒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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