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涉外婚姻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6-08-26 浏览:0
导读:涉外婚姻的含义 涉外婚姻,是指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包括外国人, 外籍华人, 在我国居住的外籍侨民及无国籍人等)之间,依法缔结的婚姻。 涉外婚姻(结婚)条件 要求结婚的男女涉外婚姻的含义  涉外婚姻,是指中国公民和
涉外婚姻的含义 涉外婚姻,是指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包括外国人, 外籍华人, 在我国居住的外籍侨民及无国籍人等)之间,依法缔结的婚姻。 涉外婚姻(结婚)条件 要求结婚的男女   涉外婚姻的含义  涉外婚姻,是指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包括外国人, 外籍华人, 在我国居住的外籍侨民及无国籍人等)之间,依法缔结的婚姻。  涉外婚姻(结婚)条件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1.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自愿结婚;  5.当事人持有法定证件及相关材料。  涉外婚姻(离婚)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涉外婚姻(结婚)材料  中国公民应提供 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人应提供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侨民应提供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涉外婚姻(离婚)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