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X贵与唐X娃系父子关系。唐X娃于2001年嫁到邻县,于2002年以创业为由,通过家族协商向其父借款2.8万元,并向其父出具了欠条两张,约定了还款日期。几年后,唐X娃在生意场上有了一定积蓄却对其父不管不问,不尽赡养义务。还款期届满后,唐X娃仍没有归还父亲的借款。唐X贵一气之下将儿子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在开庭前即对父子两人分别做调解工作,特别是对唐X娃从家庭伦理道德方面入手给其做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同时法官还劝导唐X贵应多体谅年轻人的难处。经过大量的思想工作,终于使唐X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改正错误,并当庭归还部分欠款,请求父亲原谅。其父也被儿子的真诚悔改所感动,表示放弃部分诉请。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儿子唐X娃归还父亲的借款2.1万元,父亲唐X贵主动放弃了余下7000元借款的诉讼请求,父子俩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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