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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股东人数限制风险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07-22 浏览:0
导读: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股东人数限制风险如何确定小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股东人数限制风险如何确定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股东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后,公司的股东数额要符合《》的要求。《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为一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份公司股东人数应为五人以上,也就是说,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突破五十个的上限,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不得少于五个这是公司设立的条件,也应为公司存续的条件,股东转让股权不得导致股东人数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结果。

如果股东人数变为一人,则必须符合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特殊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限额】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登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公司章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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