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关于撤销河南振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的通知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10-07 浏览:0
导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撤销河南振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的通知   安监总规划函〔2011〕30号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2010年度考核检查结果,河南振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经不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撤销河南振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的通知

  安监总规划函〔2011〕30号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2010年度考核检查结果,河南振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经不具备安全评价甲级资质条件。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决定撤销河南振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请你局按规定收回其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488),并及时上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对于此次检查与考核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其他安全评价机构,也要按照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保证安全评价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切实发挥安全评价在事故预防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