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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算?正常退休有经济补偿金吗?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9-05-16 浏览:0
导读:每个人进入一个单位都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关于甲乙双方权利表述的清清楚楚。站在弱势员工方,要清楚如果发生劳动纠纷时,公司应不应该给自己补偿金,哪些情况公司不会给。补偿金有多少,如果是正常退休的,有没有补偿金?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2019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算?

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算?正常退休有经济补偿金吗?

  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一、计算标准如下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标准如下

  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2008年1月1日之前: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和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年限需要封顶,即经济补偿不超过12个月;而对于因医疗期满、裁员、发生重大客观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也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不受上述12个月的限制;工资基数,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

  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另外,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四、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五、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正常退休有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算?正常退休有经济补偿金吗?

  一般情况而言,因为劳动者退休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其实单位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给劳动者。

  员工到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离职,分两种情况:

  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那么,用关于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对照一下,就知道是否有补偿了。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看出,涉及第四十四条的只有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而没有第二项。

  所以,这种情况下,即不存在“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也不存在“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更不存在经济补偿。

  二、员工已经到退休年龄,但是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哪些情况可以不用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算?正常退休有经济补偿金吗?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 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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