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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迟到可以解除合同吗?解除合同的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0-03-25 浏览:0
导读:企业的业绩与员工的努力离不开关系,但是有的员工却未能履行自己的职责,所以会被公司开除,就好比经常迟到,那么经常迟到可以解除合同吗?解除合同的的情形有哪些?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经常迟到可以解除合同吗?

经常迟到可以解除合同吗?解除合同的的情形有哪些?

  如果公司规章制度中对迟到进行了约定 员工迟到行为恶劣 严重违反公司章程 公司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并不用支付赔偿金。

解除合同的的情形有哪些?

经常迟到可以解除合同吗?解除合同的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当事人行使法定解除权,应当注意收集对方当事人存在上述情形的证据。

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怎样的?

经常迟到可以解除合同吗?解除合同的的情形有哪些?

  1、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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