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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还可开具单身证明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0-04-23 浏览:0
导读:8月27日,民政部下发通知,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即人们常说的“单身证明”。鞍山市民政局表示尚未接到正式通知,仍可以开具单身证明

  8月27日,民政部下发通知,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即人们常说的“单身证明”。鞍山市民政局表示尚未接到正式通知,仍可以开具单身证明,并提醒市民不必扎推办理。下文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鞍山市还可开具单身证明

  鞍山市民政部门尚未接到“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正式通知。

  因此鞍山市各城(县)区结婚登记处机构仍照常向市民提供开具“单身证明”服务。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情况下,根据通知下发程序,民政部下发的通知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最终在地级市落地执行,所以短期内鞍山民政部门开具‘单身证明’的业务照常开展,不会有任何影响。市民不必扎堆先开‘证明’。”

  根据市民政局的官方统计记录显示,2014年我市共开出“单身证明”37626张,平均每天超过100张。据悉,这些“单身证明”主要被市民用于办理购房事宜、配合计生调查、办理贷款、新入职等。可以发现,“单身证明”都被用在了人生大事上,这就难怪对这份小小证明大家格外关心。

  对市民担心的当通知落地后民政部门一旦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单身证明”、但办事部门仍坚持让市民出具“单身证明”的问题,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市民政局会提前通过权威媒体发出通知,并提前与相关部门协商,召开统一的协调会,避免因政策冲突耽误市民办理“人生大事”。

  民政部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民函【2015】266号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了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要求,经与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协商,现就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加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像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民政部关于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的通知》(民函【2013】183号)确定的各项任务。省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大资金、人类投入,不断完善本省(区、市)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各级婚姻登记机关要加快纸质历史数据补录工作进度,为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部门核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记录情况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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