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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死亡证明在哪里开?开死亡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0-10-19 浏览:0
导读:在一些老人去世之后,需要开具相关的离职证明,那么开死亡证明在哪里开?开死亡证明需要什么材料?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开死亡证明在哪里开?

开死亡证明在哪里开?开死亡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卫生站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开死亡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开死亡证明在哪里开?开死亡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1、基层组织(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出具死亡证明;

  2、户口本;

  3、家属身份证(去办事家属)。

开死亡证明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开死亡证明在哪里开?开死亡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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