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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怎么办理?集体户口办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0-11-18 浏览:0
导读:若是要在一个地方长期待下去,我们就必须要有当地的户口,才能在将来能够落户买房买车,而户口则是有分为集体以及个人。那么集体户口怎么办理?集体户口办理条件有哪些?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集体户口怎么办理?

集体户口怎么办理?集体户口办理条件有哪些?

  1、买一套能办房产证、土地证的房子,不分新房、二手房,不限面积和价格。如果是买二手房,还要让原房主将户口迁走,你的户口才能迁进来。

  2、买房并办好两证后,去当地派出所,问清房屋所在地的户籍警是谁。在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找到户籍警后,向其说明来意,写一份入户申请。这一步,要带两证原件、人才交流的集体户口单页原件、学历原件、身份证原件、聘用合同原件。户籍警签字同意后,你再拿着申请书到派出所户口异动窗口盖章。

  3、带上两证、学历原件、身份证原件、人才交流的集体户口单页原件、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入户申请原件,到所在区的政务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对方会打印一份《批准入户通知单》给你。

  4、带上《批准入户通知单》、3张1寸登记照和政务退还的材料,回派出所即可办理手续。

集体户口办理条件有哪些?

集体户口怎么办理?集体户口办理条件有哪些?

  1.在部分街道(镇)设立公共集体户口并逐步全面推广(试点及推广方案另行制定印发)。以实际居住、工作地登记入户为原则,做好辖区内就业、租住、空挂人员的入户及管理工作。街(镇)应安排人员专职负责公共集体户口管理(户管员),做好公共集体户口的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并协助、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公共集体户口的管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准予设立单位职工集体户口:

  (1)属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部队的,单位办公场所、宿舍的产权为本单位拥有或合法租用(使用),有20人以上(驻穗办集体户除外)的本市户籍在职人员,并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

  (2)属社会保险纳入我市行政区域内社保部门管理的依法登记的企业、非企业单位(包括社会组织,不包括个体工商户)的,单位办公场所、宿舍的产权为本单位拥有,有20人以上的本市户籍在职人员,并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

  3.经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的省、市、区公共人力资源机构,单位办公场所的产权为本单位拥有的,准予设立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口。

  4.大中专院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设立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1)经教育部或省、市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及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中等院校。

  (2)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

  5.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外地党政机关驻穗办事机构,并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的,准予设立驻穗办集体户口。

  (二)设立集体户口申办手续及所须证明材料

  1.街(镇)公共集体户口的设立。由公安派出所报请所在地街、镇人民政府协调确定“公共集体户”地址及公共集体户口专职管理员名单后,上报所在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审批,经审批同意后设立“街(镇)公共集体户”。

  2.其他符合集体户口设立条件的,由集体户口设立单位向所在地公安分局(可办理户政业务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分局人口管理部门批准后对该单位的集体户口及专职集体户口管理员作备案登记,并予以办理居民集体户口簿。

  所需证明材料如下:(1)单位申请书面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在职人数证明,属企业、非企业单位(包括社会组织,不包括个体工商户)的以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及劳动合同的凭证为依据,其他的单位由其人力资源部门出具证明;(3)单位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5)法人代表的户口簿、身份证;(6)单位指定负责人及单位集体户口管理员的身份证、联系电话。

集体户口和个人户口的区别是什么?

集体户口怎么办理?集体户口办理条件有哪些?

  从形式上而言:集体户口领取的是户口卡,而个人户口领取的是户口本。

  从本质而言:个人户口和集体户口都是正式户口,都要经过人事局、计生局和公安局盖章批准办理,都是受认可的。

  但是之间还是有区别,如果孩子的父母都是集体户口则孩子不容易落户;

  若是长期无住房、没有工作等,集体户口可能会被清理,所以落在集体户口上后,最好尽早转为个人户口。

  个人户口即指的是家庭户口,在中国当前的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的,即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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