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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的风险有哪些?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0-12-01 浏览:0
导读:劳动合同的签订是每一个公司与员工必须做到的,那么不签劳动合同的风险有哪些?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有哪些?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不签劳动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不签劳动合同的风险有哪些?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一、未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未签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未签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

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不签劳动合同的风险有哪些?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1、双倍工资的惩罚。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4、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被迫与劳动者签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利益将造成较大影响。

  5、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用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

  6、难以保护商业秘密。每个企业或多或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不签劳动合同的风险有哪些?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1、如果用人单位没和劳动者签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那么就应该得到双倍工资的补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在实践中, 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一般只支持11个月,那么多于11个月未签合同该如何主张双倍工资呢?当然也有救济手段,可以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有的仲裁委是不受理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3、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问题,在司法实践有三种做法:一种认为把双倍工资视为劳动报酬,劳动关系存在期间,无时效;一种视为惩罚性质,具有1年时效,从申请劳动仲裁开始向前数1年,从入职开始数1年,2个1年交叉部分支持;一种视为惩罚性质,具有1年时效,但是入职到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视为1个整体,从应该支付双倍工资的最后1天开始,1年内申请的话,都支持,超过1年不支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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