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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表现形式有哪些?商业贿赂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1-09-02 浏览:0
导读:什么是商业贿赂罪呢?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那么,商业贿赂表现形式有哪些?商业贿赂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商业贿赂表现形式有哪些?

商业贿赂表现形式有哪些?商业贿赂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是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二是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三是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四是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五是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六是给予或收受回扣;

  七是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商业贿赂表现形式有哪些?商业贿赂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刑法中有商业贿赂罪,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商业贿赂罪是一个类罪名,它包括商业受贿罪、商业行贿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对其标准作如下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商业贿赂罪怎么处罚?

商业贿赂表现形式有哪些?商业贿赂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法》

  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便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商业贿赂表现形式有哪些?商业贿赂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其他法律上的问题,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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