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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了生育津贴还能不能领工资?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4-01-27 浏览:0
导读: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那么领了生育津贴还能不能领工资?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领了生育津贴还能不能领工资?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既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也可以领取与产假前相同的工资。

  生育津贴和工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生育津贴是国家为了保障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收入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而工资则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所获得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领了生育津贴还能不能领工资?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

  生育保险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且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如下:

  1、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2、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3、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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