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不一定要回户籍地,但需要在双方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
双方自愿离婚的明确表示。
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商一致意见,包括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探视权行使等。
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协商一致处理意见,包括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等。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如一方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
协议的生效时间、地点及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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