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行为。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大致可以分为:
·行政责任:医疗机构可能面临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民事责任: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赔偿因医疗过失造成的损失。
·刑事责任:如果医疗过失导致患者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且医务人员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则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过失的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具体如下:
1.直接损失:
·医疗费:患者因医疗过失产生的治疗费用。
·误工费:患者因治疗和康复无法工作所造成的收入损失。
·护理费:患者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
·交通费:患者及其家属因治疗和康复产生的交通费用。
·住宿费:患者及其家属因治疗和康复产生的住宿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患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
·必要的营养费:患者因治疗需要额外补充营养所产生的费用。
2.间接损失:
·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患者因医疗过失导致残疾所需的辅助器具费用。
·康复费:患者因医疗过失需要进行康复治疗所产生的费用。
·丧葬费:患者因医疗过失死亡所需的丧葬费用。
·死亡赔偿金:患者因医疗过失死亡的家庭成员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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