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北京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吗?

    北京-北京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3-08 14:32

    北京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吗?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北京 北京 解答问题:9827条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婚后共同贷款购房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没还完的房贷要看这套房子是不是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的话自然产生的房贷也是属于共同债务的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

      回复于 2021.03.08 14:59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浙江 杭州 解答问题:7993条

      (1)婚前一方购买、产权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并将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产权证在婚后取得的也归个人所有。

      (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房屋为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支付首付付款后按揭贷款,产权证登记在一名下的,该房屋为其个人婚前财产。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另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的部分,应当全部返还菱;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的部分,应当返还其中的一半。

      (3)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投人有债务的应当返还。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在婚前购房时也有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屋为产权登记人的个人财财产,剩余末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期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另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4)有证据证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基于双方协商,并为共同所有的是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其按揭贷款产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行分割,不宜各半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三

      回复于 2021.03.08 15:43

    热门推荐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