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伟伦(仲恺) 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13202111028715魏应彬律师是广州资深律师,执业二十多年来,一直服务于广东省最著名律师事务所亦曾在不同时期担任过专职律师,合伙人,主任职务,办案无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是当事人不可多得的良朋益友。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我的责任是本人的工作做风。【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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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网小陈:魏律师您好,欢迎做客大律师网律师专访栏目。您主要擅长的案件类型主要有哪些?
周月英律师:合同纠纷、合同审查、刑事辩护。
大律师网小陈:如今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合同在交易中的使用变得司空见惯。那么,魏律师您能告诉我们,什么是合同?合同纠纷又是什么?
周月英律师:首先,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阅读更多】
大律师网小陈:您能详细介绍一下,合同纠纷有几种类型吗?
周月英律师:合同纠纷是多种多样,几乎每一个与合同有关的领域都会引起纠纷。
(1)从合同的效力来分,可分为无效合同纠纷与有效合同纠纷。
(2)从合同的形式来分,可分为口头合同纠纷与书面合同纠纷。
(3)从合同的涉外因素来分,可分为国内合同纠纷与涉外合同纠纷。
(4)从合同是否法定来分,可分为有名合同纠纷与无名合同纠纷。有名合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等。而无名合同纠纷是指法律上没有赋予其一定名称的合同所产生的纠纷。
大律师网小陈:那么,合同的订立需要什么条件?
周月英律师:合同订立需要四个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阅读更多】
大律师网小陈:合同的违约行为有几种?
周月英律师:(1)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
(2)拒绝履行。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却不法地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
(3)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以适当履行的意思进行了履行,但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
(4)债务人过错。是指债务人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大律师网小陈:合同发生违约行为后,有哪些救济途径?
周月英律师:一般法律问题的解决有四种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而《合同法》 对违约行为的专门五种救济: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