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级别:修改、废止的决定
颁布单位: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公布日期:2023年04月26日
施行日期:2023年04月26日
有效性:有效
平台更新:2026年11月01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关于废止《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食盐加碘
防治碘缺乏病管理办法》的决定
(2022年12月14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23年3月30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提请的《关于废止〈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管理办法〉的议案》和说明,决定废止《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管理办法》,按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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