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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法律规定?律师解答买卖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大律师网整理 时间:2022-06-18 浏览: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商品房的买卖,都是需要签订相关协议、合同的。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法律规定?买卖合同的特征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商品房买卖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法律规定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首先是便于房管局对房产交易进行实时和监督,合同备案以后相关的出售信息也就登记在房管局了,不是可以随性解决或是任性违约的。要按照买卖合同的条例执行。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对于开发商来讲,也是房屋可以正常进行销售的合法流程,也是房管局对开发商的一种监督,买卖合同备案的时候有开发商的种种证明以及联系方式,可以在日后出问题的时候进行联系或是起诉。

  (三)对于购房者来说,买卖合同备案以后就有了法律保护的屏障,一切都要按照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违约或逃避责任都是要收到惩罚的,或是依据合同或是依据合同起诉。所以买卖合同备案以后,就要履行自己的购房要求。

买卖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一)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

  (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三)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四)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二)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三)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四)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发地点

  (五)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六)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七)验收方法。

  (八)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九)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二)合同生效时间。

  所有权保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交易方式,比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买家还未支付全部货款的情况下,标的物暂时保留在出卖人手中。如果买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应尽义务,是不能获得标的物的,孳息归属也要看合同中具体是怎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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