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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纠纷需要怎么处理?律师解答收房发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大律师网整理 时间:2022-07-06 浏览:
导读:房产的纠纷,很多时候都是一些房屋的确权纠纷、买卖所产生的纠纷,涉及财产数额巨大,当事人都是十分着急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房产纠纷需要怎么处理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北京房产建筑工程款纠纷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产纠纷需要怎么处理

  1、找总公司(总部)处理

  一般纠纷都发生在门店,如果认为房地产经纪人的服务态度不好或者一些小的纠纷,可以找所在门店的总公司或者总部进行处理。有品质的注重长远发展的房产中介都设有客服电话,有专人去处理客户投诉。

  2、找行业协会投诉

  如果公司内部无法协调解决,可向所在城市的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进行反馈。协会是一个自律组织,会约束会员的行为,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对会员建立了信用档案,对会员单位的各种不规范行为进行扣分,不定期曝光各种违规行为。当然如果与之发生纠纷的房产中介没有加入协会,协会无法对其进行约束。

  3、向政府主管部门投诉

  房产中介的主管部门为房管局,各地叫法不一,可以向该局的产权市场处进行投诉处理。

  4、找媒体进行曝光

  我们经常在报纸或者电视上看到二手房纠纷的相关报道,这种是购房者主动邀请媒体对房产中介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曝光,以达到给房产中介施加压力、让其尽快解决事情的一种方式。媒体曝光要选择有影响力的媒体和栏目,如果选择影响力小的媒体,一些房产中介也没有感觉,曝光跟不曝光没多大区别,起不到相应的作用。

  5、找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不能再进行上诉。仲裁简单、灵活,能更迅速地处理纠纷,同时费用较低。

  6、到法院诉讼

  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诉讼争议的活动。

收房发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在房屋接管验收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可根据其对房屋不同的影响程度分别处理:

  1、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必须约定期限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加固步强维修,直至合格。影响相邻房屋的安全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处理。

  2、对于不影响房屋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可约定期限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也可采用费用补偿的办法,由接管单位处理。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单位为提前获得投资效益等原因,在工程未经验收的情况下,提前投产使用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应当由建设单位承担质量责任。因为建设单位的提前使用一般应视为已验收,使用后发现问题,合同已履行完毕,建筑施工方对竣工验收不负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按建设工程已合格验收的情形来履行自己的全部义务。

  需注意的是,建设单位仍可依据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制度要求施工企业对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解决房屋质量问题应当分情况处理,如果质量瑕疵不影响房屋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和价值的,可以采取修理措施,以消除瑕疵,费用应当由开发商承担。如果影响居住,则情况比较复杂,购房者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妥善解决纠纷。

房产中介恶意抬高房价违法吗

  房产中介恶意抬高房屋价格是违法的,违反的法律规定包括消费者权益护法、民法典等,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进行虚假宣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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