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离婚如何判断孩子的抚养权?给赡养费的期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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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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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判决。通常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成长经历以及夫妻双方的养育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有孩子的夫妻在决定离婚时,一般会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对法院的抚养权判决标准不是很清楚。这个时候大家要多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以最大的概率去争取。接下来厦门专业离婚抚养权纠纷诉讼律师将为您一一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一、离婚如何判断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成长经历、夫妻双方的养育能力、养育条件等综合因素,作出判决。
(一)具体而言:
1、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但是,女方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长期未治愈的,子女不宜随其生活;或者女方具备抚养条件但未尽抚养义务,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可以判给男方抚养费。
2、对于两岁到八岁的孩子来说,他们有可能被任何人抚养。法院主要参考平时由谁照顾,目前与谁共同生活,双方经济条件,教育背景,是否有不良嗜好等因素。3.八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要考虑子女的意见。法院通常会将监护权判给孩子愿意一起生活的人。
二、给赡养费的期限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缴纳托儿费的期限是十八岁。但是,对于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停发儿童保育费。另外,如果孩子即使18岁了还在读高中,法律上仍然有义务支付,直到孩子高中毕业。
从法律上讲,孩子上大学后,法律不会规定强制抚养义务,但如果父母能负担,还是应该支付。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大部分家长会自愿缴纳。
三、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
(一)《关于办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残疾,必然会影响孩子的教育和照顾。站在孩子成长的角度,不是“怎么换抚养权?”问题,但必须改变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未尽到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或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有些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而是为了分割财产或者达到报复的目的。一旦目标达成,孩子就会被忽视,不履行赡养义务,有的甚至会打骂。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变更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但是,监护权的变更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共同财产。
3、愿意与对方生活在一起的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有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子女的归属问题,应当听取子女的意见。但如果离婚时孩子不满10周岁,若干年后,孩子满10周岁,且明确表示愿意与另一方共同生活的,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的抚养权。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改变的。这是一个包罗万象的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在制定司法解释时不能考虑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监护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离婚子女的抚养权是否应该变更。
根据上述规定,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个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