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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事业单位实行的工资制度是什么?

    福建-福州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3-03 14:07

    福州事业单位实行的工资制度是什么?

    3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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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福州 解答问题:9048条

      ①教育、科研、卫生等事业单位,根据其专业技术人员比较集中,工作人员的水平、能力、责任和贡献主要通过其专业技术职务来体现的特点,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②地质、测绘和交通、海洋、水产等事业单位,由于从事野外或水上作业,具有条件艰苦、流动性大和岗位责任明确的特点,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制。③文化艺术表演团体,根据艺术表演人员成才早、舞台青春期短、新陈代谢快的特点一,实行艺术结构工资制。④体育运动员,根据其技术要求高、竞争性强、成才早、交替快的特点,实行体育津贴和奖金制。⑤金融单位,根据其担负着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政策和参予调控国民经济的特殊任务的特点,实行行员等级工资制。
      <br><b>法律依据</b>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br>

      回复于 2021.03.03 14:42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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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 成都 解答问题:6041条

      不同的单位待遇不同,不能一概而论那种单位更好。差额和全额事业单位的工资计算公式是不一样的,一般上,差额单位略高于全额单位。全额单位的工资由财政保障,差额单位是财政只拨付一部分,其他部分由所在单位自己通过其他渠道解决。至于退休后的待遇在实行养老金并轨之后,就基本相差不大了。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在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70%,活的部分为30%。这些单位在核定编制内实有人数的基础上,可实行工资总额包干。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在税前列支,如医院等。差额单位的工资有一部分是需要单位在自己的收入中补齐的,如果单位效益不好,不给的话,工资就比全额的低,补齐的话就应该比全额的工资高。
      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这些单位的人员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非固定部分为4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差额拨款单位要根据经费自主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br>

      回复于 2021.03.03 15:29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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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常州 解答问题:9101条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与单位确认的是人事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在编人员的待遇不是按照《劳动法》调节的。而是依据《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条例》,其入职条件、学历、经历与合同制人员不一致,而且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资组成包括: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职称工资。而职称工资是评聘结合的,所以工资组成不一样,因此同工缺乏依据。
      2、《劳动法》里的同工同酬指的是合同制人员的同工同酬,合同制人员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同工同酬,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与单位确认的是雇佣关系而不是人事关系,其待遇依据《劳动法》,其待遇在录用方式、劳动报酬来源、适用法律上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同。
      <br><b>法律依据</b>《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br>

      回复于 2021.03.03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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