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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拆迁 家有女儿结婚了 女儿的户口没有迁移 女婿和娃的户口在外地有拆迁费吗

    陕西-安康拆迁安置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6-10 23:33

    农村拆迁 家有女儿结婚了 女儿的户口没有迁移 女婿和娃的户口在外地有拆迁费吗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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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 安康 解答问题:9101条

      外嫁女如果将户口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在男方家享有拆迁补偿后,在娘家就不能再享有拆迁补偿。<br><br>征地房屋拆迁安置的对象为:<br><br>1、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并在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常住人员以及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人员;<br><br>2、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包括义务兵和未在异地安家落户的志愿兵)及配偶。原户口在拆迁范围内的现役军官,并有房屋所有权证,如其配偶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可予以安置;配偶已随军的,按照顾人口贰人计算;<br><br>3、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人员中,原有常住户口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含毕业后待分配期内)或毕业后待业在家,长期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br><br>4、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户口在本区工作单位,其他地方无住房,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员。实际居住是指征地拆迁公告之日前,在征地范围内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br><br>5、被征地拆迁人夫妻,一方在拆迁范围、户口在外地的配偶;<br><br>6、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在征地拆迁公告后出生、婚姻、复退转军人等已报进户口的人员;<br><br>7、原有常住户口,正在劳教或服刑的人员;<br><br>8、小城镇建设试点中因户籍制度改革就地农转非、下放知青和60年代下放老居民落实政策就地农转非、土地征用就地农转非及整体撤组转居且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员;<br><br>9、被征地拆迁人家庭成员中已婚嫁女儿,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并参与被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可列为安置人口,但不得重复安置。
      </p>

      <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br>

      回复于 2021.06.11 11:01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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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北京 解答问题:6949条

      如果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仅是房屋的价值。<br>补偿方式有两种:<br>一种是货币补偿,即不得低于相同地段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br>另一种是产权置换,最低按照面积“拆一还一”。<br>所以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与户口没有关系。如果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包括宅基地地价和房屋重置成本价。一般来讲补偿是与户口没有关系的,只是与补偿安置的面积有联系。但是在农村因人口较多,所以很多地方针对农村拆迁时,制定的补偿方案会与户口挂钩,满足对共同居住人的合理安置。所以,针对农村拆迁补偿没有绝对的限定,还要看当地的具体补偿方案。
      </p>

      <b>法律依据</b>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第十九条


      <br>

      回复于 2021.06.11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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