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的逮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必须基于特定的条件和程序。首先,逮捕必须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且只有在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犯罪行为,有可能逃避侦查或者审判,或者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情况下,才能进行逮捕。其次,实施逮捕后,应当立即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这些规定确保了逮捕行为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无证逮捕获得的证据能否在法庭上使用?
刑事司法实践中,无证逮捕获得的证据是否能被法庭采纳,主要取决于该证据的获取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公民的基本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何侦查、搜查、扣押、冻结等行为都必须依法进行,不得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如果证据是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取得的,比如无证逮捕,那么这些证据可能会被视为非法证据,理论上是不能在法庭上使用的。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2. 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无证逮捕获得的证据,如果不能证明其收集过程的合法性,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但具体案件需要具体分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未经合法程序许可的逮捕行为不仅不具法律效力,而且可能会导致法律责任。任何公民在面对非法逮捕时,有权拒绝并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执法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