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作证行为如何界定?
妨害作证行为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罪名:一是妨害作证罪,二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根据《刑法》规定,妨害作证罪指的是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两种行为均破坏了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司法公正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同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妨害作证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妨害作证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犯罪行为,主要指的是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该罪的主观要件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妨害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证人不能如实作证或者他人作伪证,却仍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行为人在实施妨害作证行为时,必须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和预见性,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妨害证人作证或促使他人作伪证,并且积极追求这一结果。如果行为人并非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妨害作证的结果,那么在主观要件上就不符合妨害作证罪的构成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这一法条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到“主观要件”四个字,但根据刑法总则关于犯罪构成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中对犯罪主观方面的理解与适用,可以确定妨害作证罪的主观要件为直接故意。
如何认定妨害作证罪的情节严重?
妨害作证罪,是指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在认定该罪的情节严重时,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行为手段:如果行为人采取的手段极其恶劣,如严重的暴力行为导致证人人身受到重大伤害,或者通过公开威胁等方式对证人及其亲属造成极大心理压力,足以影响正常作证,可视为情节严重。
2. 案件性质与影响:妨害作证的行为是否直接影响到重大案件的公正审判,比如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或者其行为直接导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明,影响司法公正。
3. 造成的后果:如因妨害作证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或者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这些都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4. 妨害作证的次数和人数:反复多次实施妨害作证行为,或者同时对多名证人进行妨害,也反映出犯罪人的主观恶性较大,可以认为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7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司法解释精神,对于妨害作证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应结合具体案情和上述因素综合评判。
妨害作证行为是对我国司法公正和法治秩序的严重挑战,对于此类行为,我国刑法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任何公民都应尊重并配合司法程序,不得实施任何妨碍作证或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一旦发现此类违法行为,执法机关和司法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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