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费用如何结算?
婚姻法并未明确规定订婚费用的具体结算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意味着,虽然在一地区些或文化中存在支付彩礼的习俗,但法律强调的是婚姻自由和禁止借此索取财物订婚费用应基于双方家庭的意愿和能力来确定,不应成为强迫或压力的来源。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解除婚约彩礼必退吗?
婚约本身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解除婚约并不直接引发法定的彩礼退还义务关于彩礼的处理,主要涉及到的是民法典中的合同原则和公平原则。如果男方在婚约解除后主张退还彩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如赠送彩礼时的意图、双方的过错情况、彩礼的价值等因素,来判断是否需要退还以及退还的比例。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意味着,虽然法律不禁止赠送彩礼,但禁止以此为条件进行婚姻交易。
2.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这表明,如果存在上述情况,法院通常会支持彩礼的返还,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具体还需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或者男方给付彩礼并未导致其生活困难,法院可能不会判决全额退还。
订婚费用的结算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不应成为婚姻的负担或引发纠纷的因素。双方家庭应以尊重和理解的态度,根据自身情况友好协商,确保婚姻的和谐与平等。在遇到相关争议时,可以寻求法律咨询或调解,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