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迫写的欠条是无效的,只要你将无效的欠条起诉到法院后,经过法院审理并判定无效的话,那么就不需要还这个欠条的钱了,不仅如此如果你之前已经有还一部分给对方的话,那么对方也是需要将那一部分给还给你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欠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欠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欠条诉讼时效过了的话如果你起诉对方想要他还款的话,这时候对方是可以拿过了诉讼时效为由来抗辩的,这样的话对方就不用强制履行还款的义务了,也就是说你只能和他进行调解,看看对方还愿不愿意还钱,不愿意的话也没办法强制要求还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欠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欠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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