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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单方交通事故扣车规定

发布时间:2019-08-16 09:19:05 浏览:0
  我们在生活工作中经常听到交通事故,其中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撞到护栏、路墩或其它障碍物导致车辆受损,为单方交通事故。那么您们可能不太清楚2019年单方交通事故扣车规定。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将对此问题作出了详细的相关的知识进行解答,欢迎大家阅读下文了解,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2019年单方交通事故扣车规定有哪些?

  交通警察三种情况可以扣车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2款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第1款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因此,交警仅在发生上面所述的九项情形时,才具有依法扣车的权力。

  交通事故中交警扣车的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警察有扣车的权力。赋予交警这项权力的法律依据有:

  《道路交通安全法》(全国人大)第七十二条(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程序)中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同时还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同时规定“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车主在办理单方事故理赔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行驶证(副本上要盖有有效年度年检章);

  2、驾驶证,B本驾驶证以上(包括B本驾驶证)需要提供涵盖案件发生时间的体检回执;

  3、身份证;

  4、被保险人的转账信息(即银行卡或存折);

  5、索赔申请书;

  6、公安部门事故证明;

  7、修车发票;

  8、维修残值(即修车时更换的破损部件)。

  在上就是大律师网的小编整理的有关“2019年单方交通事故扣车规定”的全部内容,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如需解决更多法律疑问,请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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