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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甘肃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8-07-16 11:00:25 浏览:0
  人死不能复生。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我们都要珍惜它。但是,总有一些意外,现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实在是太多了,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不在少数,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的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极其家属的一种安慰!下面就请跟随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对2018年甘肃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进行了解!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一、甘肃省统计数据

  1、居民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763.4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076.1元/年

  2、居民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659.4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8029.7元/年

  以上数据来源于2017年甘肃省国民经济和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二、甘肃省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67元× 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36元× 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67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36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67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36元×5年
  2、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金额=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8年甘肃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甘肃省赔偿标准会因为死亡人的年龄存在差异,如果您依旧对上述内容存在疑问,欢迎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


(编辑: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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