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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章扣分周期怎么计算?

发布时间:2024-03-17 09:18:42 浏览:0
  交通违章扣分周期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中的一项重要管理措施,用于约束和规范驾驶员的驾驶行为。计算方式为从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开始,每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在此期间内累计计分,并在每个周期结束时清零,但前提是在周期内未满12分且已处理所有违章记录。

交通违章扣分周期怎么计算?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这意味着扣分周期以初次领取驾驶证的日期开始计算,持续时间为一年,即从每年的该月该日起至次年的该月该日前一日止。在一个周期内,驾驶人所违反交通法规被扣的分数将累计计入该周期,若累计未超过12分,且在周期结束前已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理,下一个周期开始时,积分将自动清零。

相关法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违章处理未及时缴纳罚款是否会导致额外扣分?

交通违章行为不仅可能面临罚款处罚,也可能导致驾驶证扣分。对于未及时缴纳罚款的情况,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的相关规定,并不会因为单纯未及时缴纳罚款而直接额外扣除驾驶证分数。但是,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纳罚款,会产生滞纳金,并且执法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驾驶人对已作出的记分处理仍未接受处理并缴纳罚款的,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在下一个记分周期开始时,将把未处理的记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这虽不是“额外扣分”,但实质上影响了驾驶人在下一个记分周期内的总记分。

相关法条:

1.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三)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三款: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该条虽然未直接规定未及时缴纳罚款会导致额外扣分,但实际操作中,未处理的记分可能会影响驾驶证状态,进而影响驾驶资格。

交通违章扣分周期的计算遵循“初次领证之日起每满12个月为一周期”的原则。作为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章扣分,确保行车安全。同时,对于已产生的违章扣分应及时处理,以免影响驾驶证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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