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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上诉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要提交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18-09-24 23:46:20 浏览:0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诉讼离婚,一种协议离婚。当双方对于离婚的相关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的,那么诉讼离婚就是最好的选择。有时候一审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那么不服审判的当事人可以上诉。那么女方上诉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要提交什么材料?

女方上诉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提起上诉的时间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的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上诉人递交离婚上诉状

  上诉应当递交离婚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三、被上诉人提交答辩状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四、二审法院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二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法定情形,分别处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五、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终审裁定。


女方上诉离婚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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