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破产罪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2条之二规定,对虚假破产行为,行为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而言,行为人可能面临以下法律责任:一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二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同时,行为人还需承担因其虚假破产行为给债权人造成的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这是其在民法上的责任体现。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2条之二:“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进行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虚假破产导致债权人损失的,债权人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破产欺诈中的虚假行为具体指哪些?
破产欺诈中的虚假行为,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捏造虚假事实,以达到非法占有破产财产、逃避债务或者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目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行为:
1. 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毁损破产财产:债务人在明知即将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下,私自隐藏、转移、变卖或通过其他方式处置其名下的应纳入破产财产的资产。
2. 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实债务:债务人或相关责任人虚构不存在的债务关系,或者承认明显超出实际金额的债务,意图以此减少可供分配给真正债权人的破产财产。
3.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其他虚假文件、资料:为了影响破产财产的评估和分配,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其他相关文件资料,导致法院和管理人对破产财产的真实状况产生误解。
4. 拒不提交或者迟延提交有关资料,阻碍破产程序的进行:债务人或相关责任人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必要的企业经营、财务等信息资料,妨碍了破产程序的正常进行。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至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了破产撤销权制度,其中涉及到了对破产前转移财产、虚构债务等虚假行为的规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2条之一规定了“妨害清算罪”,对于企业法人隐匿财产、承担虚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处分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中,也从司法解释层面细化了对破产欺诈行为的具体认定与处理办法。
虚假破产罪不仅触犯了刑法,需承担严厉的刑事责任,同时也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交易原则,需在民法范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任何企图通过虚假破产逃避债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确保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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