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医院延误治疗时间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发布时间:2018-09-06 17:08:25 浏览:0
  大家都只生病要到医院及时治疗,那么要是因为医院延误治疗导致病情加重要怎么办呢?医院延误治疗时间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在下文,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案例帮助大家理解这一问题。

医院延误治疗时间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基本案情

  儿子小彬患病后到医院治疗,因医院没有及时诊治使病情加重,父子俩把医院告上法庭索赔。12月12日,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决医院承担40%的责任,赔偿医药费、残疾生活补助费、误工费等66.6万余元的40%,计26.6万余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2007年3月25日晚上6时半,20岁的小彬在公司上班时昏倒,被同事送到某医院急诊。小彬就诊前有上感病史,入院时神志清醒,能吃东西,心肺听诊正常,血常规、头-CT平扫无明显异常。第二日,小彬体温发热至39.5℃并抽筋,口腔内有淡血性分泌物流出症状,医生诊断为癫痫,做了常规的治疗措施。后继续发热,抽搐,大小便失禁,神志模糊,医生又诊断为中枢系统感染、癫痫。直至4月1日才确诊为病毒性脑炎,因医院没有及时诊断,从而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机,延误了治疗,导致小彬神智不清病情加重。

  小彬的父亲卞先生认为,儿子小彬迟迟不能康复,医院有责任,要求赔偿。院方认为,病人的临床表现是医院无法避免的医疗风险。根据市医学会的鉴定结论,医院有一定责任,但不应该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2008年7月,小彬和父亲卞先生以医疗损害赔偿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合计100余万元的百分之七十的主要责任;同时,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法院委托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复核鉴定。鉴定书认为:患者因“高热、晕厥”至医院就诊,根据当时的病史及临床检查资料,考虑存在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的可能,应尽快行腰椎穿刺检查,医院在未说明患者存在明确腰穿禁忌的情况下,一周后才进行腰穿检查,延误了对患者的进一步明确诊断,与患者目前病情存在一定关系。

  患者所患病毒性脑炎起病急,进展迅速,病情严重,是造成目前病情的主要原因。患者目前存在重度智能障碍。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医疗活动是一个高风险的过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科学规律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原告因“高热、晕厥”至医院就诊,根据当时的病史及临床检查资料,考虑存在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的可能,应尽快行腰椎穿刺检查,医院在未说明原告存在明确腰穿禁忌的情况下,一周后才进行腰穿检查,延误了对原告的进一步明确诊断,与原告目前病情存在一定关系。据此认定原、被告双方的医疗争议构成医疗事故。被告应当对其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故法院根据被告的过错程度,确定由被告对原告的损害后果承担40%的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