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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执行

更新时间2021-08-23 更新11篇文章 被阅读0

本栏目主要介绍监视居住执行以及有关监视居住相关一系列法律法规知识。什么是监视居住呢?监视居住指的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离开住所或者指定住地,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律强制措施。你知道这些知识吗?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监视居住由什么机关执行,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吗?如需咨询,请马上联系大律师网客服,为你推荐专业大律师为您解答。

    保外就医的条件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保外就医的程序(一)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需要保外就医的罪 ...... 【 浏览全文 】

    监视居住的地点有什么限制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场所为“住处”或“居所”,被监视居住的人没有被完全限制人身自由。对有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监视居住的场所为指定的“居所”。我们认为,所谓的“住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连续的、固定的居住和生活的地方; “居所”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为无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的场所;而行政拘留所是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场所,行政拘留是一种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措施。 ...... 【 浏览全文 】

    监视居住期间可以会见律师吗处于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是可以会见律师的,因为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这主要是指两种情况:1、是被监视居住人在本地有固定住处的,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固定住处;二是对于应当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而在本地没有固定住处的,应当为他指定居所。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这里的居所,2、是公安机关指定的居住场所,而不是直接将被监视居住人关押在拘留所或者看守所。对于监视居住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被监视居住人离开住处 ...... 【 浏览全文 】

    2019监视居住由哪个部门执行?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和法院作出的监视居住的决定,也由公安机关执行;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2019监视居住执行地在哪里?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 ...... 【 浏览全文 】

      监视居住后的起诉期限有多久?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6个月内必须决定是否起诉。如果超过6个月仍然没有起诉,被监视人可请求变更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新《刑诉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 ...... 【 浏览全文 】

      目前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批评主要集中在执行与监管环节上严重错位,存在越权行为,以及执行场所混乱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能演变为“变相羁押”。刑事诉讼法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未作明确的规定,仅规定了指定居所执行地点的禁止性条款,即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对于什么是专门的办案场所没有明确内涵和外延。这种只规定了执行场所禁止性条款的立法,给实际选择带来很大的困扰,也使得执行地点的选择趋于多样化。在办案实践中,有的检察机关在宾馆、酒店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有的检察机关在独立、临时租用地点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些地方大多缺乏硬件设备和安全防护条件,无法对犯罪嫌疑人的日常管理全程监控,难以保障犯罪 ...... 【 浏览全文 】

      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应当先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经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和《执行监视居住通知书》。监视居住的执行程序内容有哪些?监视居住执行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侦查人员将被监视居住人带至其住处或者指 ...... 【 浏览全文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五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但在司法实践中,监视居住这一强制措施却并未被普遍运用,即便运用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其中主要表现在对犯罪嫌疑人的异地监视居住方面。公安机关在对某些跨地区作案的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对一些非本地的犯罪嫌疑人在其被抓获以后,出于办案的方便及审查的快捷等因素的考虑,一些基层刑侦部门往往对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其监视居住的方法是将该 ...... 【 浏览全文 】

      有《监视居住决定书》就必然有《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那么《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范文是什么样子?请看小编为您精心整理出的内容!人民法院解除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刑事案件用)本院于    年  月  日决定对被告人xxx(性别  ,住址        )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现因xxxxxxxxxx,本院决定对其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予以解除。特此通知附: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一份。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检  解监[   ]  号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决定解除对你的监视居住措 ...... 【 浏览全文 】

      人民法院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刑事案件用)(    ) 刑 字第  号公安局:本院决定对被告人     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请你局执行。在监视居住期间,如发现被告人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请及时告知本院    庭。附:监视居住决定书一份。(院印)一、本样式供人民法院决定对被告人监视居住后,通知公安机关执行时使用。二、本样式为填充式。使用时一式两份,一份送达执行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另一份存卷备查。(编辑:chanchan) ...... 【 浏览全文 】

      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那么监视居住由谁执行?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的监视内容有哪些?1.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2.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这里的他人是指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被监视居住人如果要会见他人,必须 ...... 【 浏览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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