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假释制度

更新时间2021-05-29 更新14篇文章 被阅读0

本栏目主要介绍关于假释制度以及减刑假释制度的各种相关法律知识,那么假释是什么意思,假释指的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因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的表现,不致再次危害社会安全,因而附条件地将他实施提前释放的制度。你知道吗?申请假释出狱是什么意思?中国也有美国那种“假释”制度吗?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假释制度的法律知识,可以联系大律师网客服,推荐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违反假释规定与缓刑考验期违规有何后果?1. 违反假释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如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如果其违法行为构成新的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 违反缓刑考验期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没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同样,若在此期间再犯新罪,也应依法处理。【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 ...... 【 浏览全文 】

    假释者违反规定有何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假释是一种对符合条件的罪犯提前释放并进行社区矫正的制度。假释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监管,积极改过自新。若假释者在假释期间有违法行为或不遵守假释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如重新犯罪、逃避监管、未按时报到或者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将会被视为违反假释规定。1. 如果假释者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但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由社区矫正机构提请人民法院撤销假释,并按照原判决未执行完毕的刑期继续执行刑罚。2. 若假释者在假释期间又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后,将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与新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3. 在特定情况下,对于屡次违反规定且 ...... 【 浏览全文 】

    假释期间如何进行监督与管理?根据我国刑法和社区矫正法的规定,假释期间的监督与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报告义务:假释人员在假释期间必须定期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个人情况,包括居住地、工作学习状况以及思想动态等(《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三条)。2. 教育改造:社区矫正机构应当为假释人员提供必要的教育和职业培训,帮助其改正错误观念,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四条)。3. 行为约束:假释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或者出国(境),并应遵守社区矫正机构制定的行为规范(《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七条)。4. 监管措施:社区矫正机构和公安机关通过信息化手段和其他有效方式对假释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 【 浏览全文 】

    假释官如何决定是否批准假释?假释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教育改造罪犯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至八十五条的规定,假释主要适用于已经执行了一定刑期且具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性的罪犯。假释官在审批假释申请时,首先需要审查罪犯在狱中的实际表现,如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劳动等情况,以判断其是否真正悔过自新。其次,会参考相关部门提供的社会调查报告,评估罪犯出狱后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再犯可能性。此外,还会考虑罪犯的家庭状况、社区接纳条件等因素,以确定其能否顺利回归社会并得到有效矫正。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 ...... 【 浏览全文 】

    2021年减刑假释最新规定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2016年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3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 ...... 【 浏览全文 】

    2020年放宽假释是真的吗?并没有。下文为假释制度相关规定:(一) 对象条件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外。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二) 实质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1)认罪服法;(2)一贯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3) ...... 【 浏览全文 】

    2019年放宽假释是真的吗?并没有。下文为假释制度相关规定:(一) 对象条件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外。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二) 实质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1)认罪服法;(2)一贯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3) ...... 【 浏览全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已于2016年9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11月14日法释〔2016〕2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2016年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3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 ...... 【 浏览全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已于2016年9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11月14日法释〔2016〕2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2016年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3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 ...... 【 浏览全文 】

      1868年,美国制定了假释法,第一次将假释纳入刑罚执行制度的范畴。在此后的一百多年里,各国先后仿行假释制度,到20世纪20年代之后,假释制度在欧美得到了广泛的发展。1930年,美国国会决定成立全国假释委员会,到1944年,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均确立了假释制度,在一些主要的工业州,80%的重罪犯人通过假释的途径走出监狱大门。在1997年,美国的假释人数为52.7万,占监狱押犯的45%。但假释制度在美国一直争议不断,存废之争没有停息过。目前,美国联邦一级已经废除了假释制度,但是大多数州仍然保留了关于假释的规定。美国的假释制度可以分三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假释委员会对&#39不固定刑期&#39的判决几乎有绝对的决定权,也就是说,他们可以 ...... 【 浏览全文 】

      假释制度是附有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制度,根据我国刑法第86条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分别依照刑法第71条、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假释制度具有哪些特征?(一)假释以执行一定期限的刑罚为前提假释是特定条件下的提前释放,因此,它必然以执行一定期限的刑罚为前提。只有在执行了一定期限的刑罚以后,才能对受刑人在服刑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价,从而决定是否予以假释。(二)假释以受刑人在服刑期间的悔改为根据在一般情况下,受刑人被判处刑罚以后,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完全执行,只有在刑满之时才能释放出狱。但如果受刑人在服刑期间有悔罪表现, ...... 【 浏览全文 】

      假释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制度,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否则,就要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我国假释制度的弊端有哪些?监狱在实际操作中甚至“懒得”通知当地警方和其他有关部门。这不仅为富人和精英,甚至为势力强大的黑社会人物提供了寻求假释的巨大空间,只要能找到合适的行贿对象。利用漏洞的大多还是那些被判刑后不再被媒体监视的贪官。他们利用在任时打造的强大关系网轻易逍遥法外。普遍存在的滥用假释制度已引发高层关注。截至2013年3月前的5年间,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纠正涉及5.2万多人的减刑和假释案。尽管如此,有关部门对假释制度查缺补漏和强化监管仍行动缓慢。我国假释制度的现状与思考假释是刑罚执行 ...... 【 浏览全文 】

13

假释制度相关法律讲堂推荐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