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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判决书

更新时间2017-12-20 更新10篇文章 被阅读0

受贿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道德秩序的行为,在刑法上是要受到惩罚.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及公司财务所有权,影响到国家机关职能的履行,损害了国家机关形象、声誉,犯罪者是需要受到法律制裁.那么多UI与受贿罪的判决书又有哪些内容呢?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一一介绍.

    国家对受贿罪“数额较大”的最新规定是什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中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对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数额,刑法本身并未明确规定,而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来具体界定。根据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以及《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一条。如何界定受贿罪中的“较大数 ...... 【 浏览全文 】

    “国家工作人员”认定中,职务行为如何界定?职务行为的核心在于行为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及职责之间的关联性。首先,行为须由国家工作人员基于其职务身份实施;其次,该行为的内容应当属于其职务范畴,或虽看似超出了常规职务范围,但本质上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或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最后,行为的目的应当是为了履行公共职责或服务于公共利益,而非纯粹的私人目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这里的“从事公务”,即涵盖了职务行为。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 ...... 【 浏览全文 】

    受贿罪中何种情形下可以从轻或免除处罚?1. 自首: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特别地,对于受贿罪,如果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可以大大降低其刑罚程度。2. 积极退赃、减少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受贿人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3. 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重 ...... 【 浏览全文 】

      受贿罪是刑事罪,犯此罪应受到刑事惩罚。但是在受贿案件中,若行为人受贿行为数额小,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下面大律师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提供了一份受贿罪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书供大家参考。尹某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冀0281刑初78号公诉机关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尹某,男,1974年6月20日出生于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公务员,现住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2016年7月21日因涉嫌犯受贿罪经遵化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2016年8月5日转取保候审,2017年3月21日经本院决定取保候审。辩护人马军戍。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检察院以遵检公刑诉[2017] ...... 【 浏览全文 】

      自首是刑法规定的可以从轻、减轻刑罚的情节,对于犯受贿罪的犯罪分子来说,自首可以是为其辩护,减轻刑罚的有力依据。下面大律师网小编就大家整理了一份受贿罪自首判决书,我们一起来看看吧。邹彤、曾海涛贪污、挪用公款、受贿二审刑事判决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粤刑终1741号原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邹彤,男,1963年11月8日出生于云南省昆明市,汉族,文化程度大学,原是广东本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本草药业公司)总经理,户籍地广州市越秀区。因本案于2015年1月21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5日被逮捕。现押于广州市荔湾区看守所。辩护人辜泽敏,广东 ...... 【 浏览全文 】

      大律师网小编在本文中,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医务人员受贿罪判决书,具体请看下文。蔡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二审刑事判决书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宁刑终字第267号原公诉机关福安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蔡某,男,1958年2月28出生于福建省福安市,汉族,大专文化,曾任福安市中医院副院长、药事管理和治疗学委员会委员、内科西医主任医师,住福安市。因涉嫌犯受贿罪分别于2014年5月13日、2015年3月16日经福安市人民检察院及福安市人民法院决定,由福安市公安局执行取保候审。现在家候审。辩护人郭海强、杨惠森,福建人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安市人民法院审理福安市人民检察院起 ...... 【 浏览全文 】

      单位受贿罪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刑事罪名,大家对其不是很了解,故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提供了一份法院的涉嫌单位受贿罪判决书供大家学习。下面,就随大律师网小编一起看看吧。被告人李某某犯单位受贿罪一案二审刑事判决书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5)商刑终字第14号 原公诉机关民权县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某某,男,1978年10月6日出生。辩护人王思林,河南宇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民权县人民法院审理民权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李某某犯单位受贿罪一案,于2014年12月4日作出(2014)民刑初字第151号刑事判决。李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刘占领、刘尊峰出庭 ...... 【 浏览全文 】

      在下文,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2017年最新受贿罪判决书,帮助大家了解受贿罪应该受到的处罚,同时引以为戒。郭学习受贿罪二审刑事判决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7)苏刑终148号 原公诉机关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郭学习,原系江苏省丰县人民政府县长,曾任邳州市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曾挂职新疆伊犁州新源县任县委副书记,住徐州市泉山区。因本案于2016年1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江苏省看守所。辩护人张兆伟,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杨秀云,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 ...... 【 浏览全文 】

      受贿罪做刑事犯罪,一经审判,犯罪分子就要面临其刑事刑罚。大律师网为大家提供了一份受贿罪刑事判决书,助大家了解受贿罪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王平受贿案刑事判决书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4)黔高刑二终字第7号 原公诉机关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平,女,1956年9月15日出生,陕西省西安市人,苗族,大学文化,系黔东南州文化体育局原副局长。2011年4月20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3日被逮捕,5月19日取保候审。辩护人钟远人,贵州黔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张斌,贵州兄弟律师事务所律师。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 ...... 【 浏览全文 】

      相信很多人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不是很了解,大律师网整理了一份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决书给大家参考,帮助大家更好了解费国家工作人受贿罪的内容。何某犯受贿罪再审刑事判决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4)苏刑二抗字第00002号 抗诉机关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原审被告人何伶信,原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行政部副高级经理。辩护人蔡晓明,江苏梁溪律师事务所律师。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审理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何伶信犯受贿罪一案,于2014年3月18日作出(2013)崇刑二初字第180号刑事判决。宣判后,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2014年5月15日,江苏省无锡 ...... 【 浏览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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