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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

更新时间2025-08-19 更新51篇文章 被阅读0

宅基地是什么?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你了解吗?宅基地申请书怎么写?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本章将围绕“宅基地”相关知识进行拓展,欢迎参阅!

    宅基地面积包括二楼三楼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及《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面积指农村集体分配给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其范围以土地权属证书登记的基底面积为准,即底层占地面积。法律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仅限于土地本身,不包括地上建筑物的垂直投影面积。因此,二楼、三楼等楼层作为建筑物的组成部分,其面积不计入宅基地面积范畴。司法实践中,若地方政策或协议无特别约定,宅基地面积认定以登记底图为准,超出部分视为建筑物合法性认定范畴,需单独评估补偿。宅基地面积大于280拆迁怎么补偿?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及2025年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宅基地拆迁补偿实行“分开补偿”原则,即土 ...... 【 浏览全文 】

    宅基地子女有继承权吗? 宅基地子女没有继承权,但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等附着物属于遗产的,子女可以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不能被继承。【相关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如何申请宅基地? 申请宅基地的基本程序如下:1、符合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 ...... 【 浏览全文 】

    宅基地是不是永久产权? 宅基地不是永久产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或家庭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在使用宅基地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宅基地的合法、合理、有效使用。相关条例: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能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 ...... 【 浏览全文 】

    集体土地是否在征用范围内?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这里的“公共利益”通常包括国防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集体土地的征用需经过合法的审批程序,包括公告、听证、评估和补偿等环节,确保公正公平。【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土地征用应遵循哪些法定步骤?土地征用是一项涉及国家公共利益的重要活 ...... 【 浏览全文 】

    土地使用权人在征用过程中的知情权如何体现?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等相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拟定土地征收方案时,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这其中包括了土地使用权人的意见,确保其对征地计划及补偿标准有所了解。其次,政府在决定征收土地前,应依法发布预征地公告,明确拟征土地的位置、范围、用途、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等信息,土地使用权人据此可以得知具体征收事宜,并有机会提出异议或诉求。再者,土地使用权人在整个征地过程中,有权查阅涉及自身权益的土地登记资料和其他相关文件,如补偿协议、评估报告等,以保障其充分理解和掌握自身权益状态以及可能受到的影响 ...... 【 浏览全文 】

    宅基地被侵占应该怎么办?1、农村宅基地被侵占应当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当先向乡(镇)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不存在权属争议,就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还。2、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第2款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见,土地权属争议应 ...... 【 浏览全文 】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变更登记的情形有什么?下列情形之一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2、宅基地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3、宅基地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5、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6、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7、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8、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宅基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的情形有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 ...... 【 浏览全文 】

    宅基地纠纷诉讼时效多长?宅基地纠纷没有诉讼时效。因对政府的宅基地纠纷处理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宅基地纠纷如何起诉?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 【 浏览全文 】

    农村父母过世宅基地使用权归谁?农村父母过世宅基地使用权归继承人所有。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按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2、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3、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 ...... 【 浏览全文 】

    农村宅基地买卖可以吗?农村宅基地买卖是不可以的,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但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村民的且符合标准的可以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农村的宅基地能办房产证吗?农村宅基地一般情况下是只有使用权的,而农村宅基地上的自建房是可以申请房产证的 ...... 【 浏览全文 】

    土地确权争议如何处理?土地确权争议处理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节省人力、财力和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 ...... 【 浏览全文 】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分割吗?1、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分割。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不可以进行分割,但可以酌情分割宅基地上的房屋。2、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 ...... 【 浏览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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