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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合同能否改变法定继承顺序?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4-07-15 浏览:
导读:继承合同通常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合同”,因为它不是双方基于等价有偿的民事法律行为。但在某些法律体系或特定情况下,可能存在家族成员之间就继承权、继承份额等事项达成的协议,这种协议有时被称为“继承合同”或“继承协议”。它主要是家族成员之间就继承事宜进行的约定,但需注意其法律效力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关于“继承合同能否改变法定继承顺序?”的相关情况,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继承合同能否改变法定继承顺序?

  一般来说,继承合同不能直接改变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顺序是由法律规定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家族成员可以通过继承协议对继承份额进行约定,从而达到调整继承效果的目的。然而,这种调整不能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合同能否改变法定继承顺序?

继承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是否需要公证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家族成员之间的意愿。在某些地区,继承协议可能需要进行公证以增加其法律效力。但在其他地区,即使不进行公证,只要协议内容合法、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也可能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建议在签订继承协议前咨询当地律师或法律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以上是关于“继承合同能否改变法定继承顺序?”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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