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规定,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障,他们有权接受适当的医疗服务,也有权拒绝不适当的治疗。但是,当精神病患者因为疾病影响,无法理解和判断自己的病情,或者其行为可能对自身或他人安全构成威胁时,医疗机构可以采取强制医疗措施。这主要是基于保护病人自身和公共安全的考虑。
精神疾病对刑事责任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刑事责任能力的判定,二是量刑的考量。
首先,对于因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人,在实施危害社会行为时,被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将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第1款)。而对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视其犯罪行为时的精神健康状况,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第3款)。
其次,在确定了刑事责任能力后,法官在量刑阶段也会考虑行为人的精神疾病因素。即使行为人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但如果其在犯罪时受到精神疾病严重影响,这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有可能对其判处较轻的刑罚。
相关专题